在香港居留时间不长可不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

嗯,本人一同学父亲,1949年的时候获得了香港永久性居留权,但之后他在香港停留时间不长,一直到现在都居住在大陆,没有回过香港,03年智能身份证出的时候因为有事所以没有去香港办理换身份证. 请问,如果再次办理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否可以? 优秀人才入境要什么手续? 社会人士来港培训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可以像国外一样可以半功读?

第一个问题是可以的到香港联系入境事务处解决 第2个问题香港入境事务处公布「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详情,计划采用计分配额制,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打分。根据评分标准估计,年龄介乎30-34岁、拥有2个博士学位、拥有约10年专业工作经验及中英文书写及口语能力良好的人士最吃香,几乎肯定可来港「碰运气」。入境处指,只要申请人预备好所有证明文件,审批速度会加快,首批优才可望年底到港。 现已接受申请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初步订下每年有1,000个名额,且申请人无须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并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申请人须符合基本要求后,在2套计分制中选取其中一套争取名额。 2套计分制分别是「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最高得分同为165分。前者是根据申请人的5个范畴,包括:年龄、学历或专业资格、工作经验、语文能力及家庭背景等打分。这个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现设定为80分,入境处和保安局会视乎申请数量及质量,不时更改及格分数。 入境处助理处长(签证及政策)陈咏梅提醒申请者,申请前应先查阅适用的最低及格分数,并自行计算其资历是否符合及格分数。 另一项「成就计分制」是以申请人的成就作为评核基准。申请人若曾获得杰出成就奖项,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或国际性奖项,以及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便可一次性获取满分165分。 申请人获评分后,将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得分高的申请人会获由行政长官委任的谘询委员会甄选。委员会成员共19人,包括3名官方成员。陈咏梅表示委员会是根据本港社会经济需要,及申请人所属界别等其他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最佳分配名额。委员会暂订今年10月举行首次「筛选大会」,以后每年共举行4次。 获批准的申请人一般可在港逗留12个月,逗留期临近届满时,申请人须证明他们确实有采取来港定居的行动和诚意。申请人如三度获延逗留,即已居港满7年,可获发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陈咏梅表示,一旦申请人在首24个月完结前,仍未能证明决心在港发展,其逗留限期通常不会再获延长。 第3短期居住。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1、 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2、 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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