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面部性状是以怎样的规律从父母那里遗传的?

说具体些,可以举例.

具体说来 人的面部性状(或者说俗了 就是长相)是由3个方面形成的
你既然要具体的解释,那么请耐心看下去.

首先,你既然想知道怎么从父母那遗传. 那么,先给你结论.结论是,你的长相,要更像你母亲一些. 原因在于,虽然DNA(脱氧核糖核酸)12个碱基对中12条来自于母亲,12条来自于父亲.看上去是50%,也就是你的基因一半来自于父亲,一半来自于母亲.

然而,由于卵细胞远远大于精子,而精子由于其特殊的性状,几乎没有除细胞核(12条染色体)外的任何细胞器.所以,卵细胞中比精子要多很多的细胞器,如线粒体.答案就在于这里,线粒体里有DNA!!这是个谜题,有很多猜测为什么人类线粒体里有与本身不相称的DNA,这多于的DNA有什么用.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因此,在人的成长中,这多于的那么一点DNA潜移默化的影响了生长.(包括面部),也就是说.你的基因里来自于母亲的要多于父亲,大约百万分之一.也就更像母亲一些.

一些母系遗传病,尤其是一种先天性的肌肉萎缩症,就是由于存在于母亲线粒体中的DNA的缺陷而引起的.这样的女性生育的孩子都将得这种遗传病.很可惜.

另两个影响人面部性状(长相)的.分别是饮食习惯和喜怒哀乐.是的,你没有看错,饮食习惯和喜怒哀乐.

饮食习惯的不同,经典的例子就是欧洲人和我们的长相.你可能会说那是遗传的不同.是的,但是实验证明,大量的奶制品(牛奶,奶酪),大麦(面包)和高热量的甜品会使肌肉纤维变粗,皮下脂肪变厚.这些食品正是欧洲人的主食,而他们的膀大腰圆是有目共睹的.反观我们,蔬菜,水稻,等等这些饮食,早就了东方人的纤细身姿和面部轮廓.

喜怒哀乐的影响最直接.我只举两个例子来证明我的说法.

第一,达芬奇画最后的晚餐,他看见一个孩子,有双纯洁的眸子,于是以他为蓝本画了上帝.但一直寻找犹大的蓝本,却没有人选.直到20年后,一天,他在路边看见一个乞丐,眼里的凶光和贪婪让他惊讶.于是以他为蓝本画了犹大(犹大把上帝出卖给了罗马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更惊讶的是,这个人就是原来的那个小孩.
可见,人的处境和教育以及他平日里的表情,乃至性格是一步步影响着人的长相的.有的人你一看就觉得忠厚老实,所以有慈眉善目的说法.有的人一看就阴险狡诈,所以有萎缩的形容.如是而已.

第二,一个人杀了人跑了,警察没有抓住他.也不知道他跑到哪里了.但是,15年后,一个警察请来心理学家和画家,根据判断画出了罪犯的长相.首先,是老了,根据原有照片,按照普通人的衰老趋势画,接着他背负了15年的心理恐惧和压力,因此他肯定不如普通人高兴和开朗,所以他的两个嘴角是向下的曲线...
最后,一公布照片,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说好像是他的邻居.逮捕归案.
这是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案例.
以上是两个例子.

最后,关于线粒体的DNA,我比较推荐的说法是,太古时代,那时的人的细胞还是单细胞生物,还不具备自己产生能量的功能.但有一天,它无意中吞噬了线粒体.消化不了,却从此可以通过吸收氧气和分解有机物产生能量.于是进入了崭新的可以多元和复杂化的道路.也就是通过共生,共荣.我们的细胞变得强大,变得可以扩展,从而走上了进化之路.
这只是假设.

快过年了. 春节快乐.

参考资料:QQ:966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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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09
面部性状就目前还没有发现有规律从父母那里遗传的

在遗传学的领域里,19世纪末,从海克尔到魏斯曼这样一批有声望、有影响的著名生物学家们,受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影响,创立和发展了各种遗传学说。

这一时期的遗传学说,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

首先,这些学说都提出一个遗传颗粒的概念,即遗传信息是以存在于种质中的颗粒形式来储存与传递的,受精作用就是从父体来的由精子携带的颗粒,与从母体来的由卵携带的颗粒相结合的过程。

其次,它们都试图将遗传的传递过程同其它物学问题联系起来,例如与胚胎分化、细胞生理学和进化论等方面的问题联系起来。

到了 1890年,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了所有关心遗传与进化的生物学家面前。这个问题就是:遗传是连续的还是非连续的?自然选择对哪一种的遗传起作用?

这个问题直接起因于达尔文的工作,并且已成为探讨的主要内容。

从基本上说,“非连续变异”是指这样的变异,即一个个体与其后代之间发生了无渐变的、易辨认的,但又有分离类型的变异。

例如,持这种变异观点的人坚信,人的脸色和花的颜色既可以是这一种颜色,也可以是另外的几种颜色。

而“连续变异”是指这样的变异,即表明从一种特性逐渐过渡到另一种特性的渐变。在连续变异的支持者看来,褐色眼睛与蓝色眼睛这两种情形之间,可以有完整光谱中的任何一种中间的颜色。

19世纪末20世纪初,许多科学家所力求解答的问题是,哪一类变异是真实遗传的?反之,哪一类变异能受环境的影响?自然选择能对哪一种变异起作用?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认为,选择主要作用于各个微小的变异,这种变异或多或少是连续的。

尽管达尔文不能证明它,但他仍假定这样的变异就其多数而言是遗传的。

在生物统计学家当中,有些人用统计的方法研究了群体水平的变异。生物统计学家试图通过对群体内各种性状的定量研究来建立一个容易使人理解的遗传理论。

他们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是,首先测量生物体某些特殊的可见性状,然后对得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由于他们所研究的这些性状,在多数群体中是由遗传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决定的,生物统计学家收集到的数据一般表现出“正态”分布,这导致了许多生物统计学家断定,多数变异都是连续的类型,并赞成达尔文的定性的结论。

“子代退行定律”就是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概括出来的一种理论。

该定律提出一种遗传论的某些思想,它基本上是一个融合遗传的概念。

这种概念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即每次繁殖的后代总的说更像群体的中间类型,而不像双亲的中间类型,除非双亲的特性也相似于整个群体的特性。

例如,植物非常高的亲本和稍矮的亲本杂交,它们的子代几乎不像双亲的中间类型而更接近于矮亲本的中间类型,因为后者整个说来更接近于群体的中间类型。

高尔顿像他的表哥达尔文一样,坚持融合遗传的理论。因此,无论起初怎样断言,他总相信在一个群体中新的变异实际上都会由于每代杂交而被削弱。

高尔顿研究了许多人的性状,如高矮、智力、体重和体型等,他试图得到它们在一个群体里分布变化的定量的数据。尽管高尔顿不是一个老练的数学家,但他确实为大规模地分析数据而努力发展了一些统计技术。

接近19世纪末期,这种大连续变异的思想由于威廉·贝特森(1861-1926)的工作而得到了最大的发展。

1886年至1887年,贝特森作为一名年轻而充满热情的朝圣者,越过广阔的亚洲平原去研究环境变化与生物群体内变异性之间的关系。

尤其是在俄国的哈萨克省,他发现了一种很有价值的研究方法。这个地方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湖泊,它们的含盐量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而且呈线性排列,这是一系列几乎完全连续的环境条件。

贝特森对这些湖泊及其动物分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之后,特别是研究了大多数湖泊都有的一种水生贝壳动物之后发现,盐浓度的逐渐变化在一定范畴内并不伴随相应的生物种的性状的逐渐变化。

换言之,虽然可以把环境看作是体现自然特性一种平稳的、连续的逐渐变化,但是,生物中的变异却是不连续的。

贝特森认为,在这些不同的水生贝壳动物当中所产生的变异,起初必定是非连续的,而且是由遗传而不是由环境决定的。

与达尔文后期的工作同时,孟德尔这位奥地利的一位修道院院长,不相信单单达尔文自然选择的理论就足以说明新种的形成,他进行了一系列的豌豆杂交试验,并发现了有趣的结果。

如果他用高株与高株杂交,则子代全都是高株,同样,如果用矮株与矮株杂交,子代全部是矮株。

然而,当他用高株与矮株杂交时,第一代后代(后来的学者称为F1或子一代)全是高株。可是,当使这些F1高株彼此杂交时,他总是在子二代中得到高株对矮株约为3:1的比例。

虽然矮株彼此杂交时全部纯一遗传,可是这种矮株的性状在子一代被高株性状所掩盖,但在子二代仍能毫无改变地再现出来。

孟德尔的发现的本质在于它揭示出,在遗传里,有某些特性可以看做是不可分割的和显然不变的单元,这样就把原子或量子的概念带到生物学中来。

一个机体总是要么具有,要么不具有这些单元之一。具有或不具有这些单元构成了一对相反的特征。

在孟德尔看来,当两种因子在一起时,一些遗传因子掩盖了另一些遗传因子的表现,他把前者称为显性,后者称为隐性。

从这些假设出发,孟德尔概括出两条原理。

第一个是分离定律,即形成生殖细胞时,决定任何性状的两个遗传因子总是彼此分离进入到不同的卵或精子中。

第二个叫做自由组合定律,它表明任何一组性状的母本与父本的遗传因子,都是与其他组性状的遗传因子独立分离的,来自父本或母本的遗传因子在每个生殖细胞中随机组合。这种组合可以依照概率规律从统计上加以预期。

从物理学近来的趋势来看,孟德尔的理论把生物的特性简化为原子式的单元,而且这些单元的出现与组合又为概率定律所支配。

当孟德尔的研究成果被重新发现的时候,人们在研究细胞构造时,已经发现每一细胞核内有一定数目的丝状体,称为“染色体”。

两个生殖细胞结合时,在最简单的情况下,受精的孕卵所含的染色体数目加倍,每种染色体都成双数,各从父母的细胞而来。

孕卵分裂时,每个染色体复分为二,两个子细胞各有其一半。即每个新细胞从每个原来的染色体接收一个染色体。

这种情形在每次分裂时都照样进行,所以植物或动物的每一细胞,各具有一组成双的染色体,相等地从父母双方而来。

生殖细胞起初也有一组成双的染色体,但在其变化为精子细胞或卵细胞的后期,染色体相联成对。

那时的分殖法不同:染色体不分裂,而是每对的两成员互相分开,每一成员进入一个子细胞之中。因此每一成熟的生殖细胞接受每对染色体的一个成员,染色体数目减少一半。

细胞现象与孟德尔式的遗传事实之间的相似性引起了许多科学家的注意,并取得了广泛的成就。

在19世纪末,几乎所有的科学都深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尽管达尔文老先生早已成为遥远的往事,并且他的尸骨早寒,而他的那一绺魂魄,依旧尾随着他永恒的思想飘来荡去,并在许多科学家的灵魂深处,投入一道又一道的阴影。
第2个回答  2007-02-09
基因组合和环境因素加上父母的培养模式,你成长的环境,你的心态等等.具体来说,要回答你这个问题,完整回答下来,估计人类还要发展个一两千年吧.先天的因素我们现在控制的不是很多,但是心态还是可以我们自己把握的, 面由心生,这是正确的.脾气暴躁的,眼睛突出,这就是例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2-10
如果仅仅是从生物遗传的角度来说的话,就简单了,性状是什么?性状就是基因的外在反映。就是说什么样的基因决定什么样的性状,也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了。但是基因有隐形基因和显性基因,就是说等位基因,决定同一种性状的两个基因,有个显性的有个隐性的,那么两个基因同时存在的时候就会显示显性基因决定的性状了,比如说血型基因有三个等位基因a b i,a、b基因是显性的,i基因是隐性的,如果说基因型为ai,那么她的血型就是a型,如果她的基因型是ab,那么她的血型就是ab型,因为a和b都是显性的,因为i是隐性的,所以只有两个等位基因都是i时,也就是说基因型是ii时,她的血型就是o型了。以此可以理解,就是说为什么鼻子长的像妈,但是眼睛就像爸爸了。呵呵不知道你可否理解,表达的不是很清楚。

另外,面由心生,也是有道理的,其实这些指的是面相,而不是基因决定的,有的人每天笑眯眯的,有的人每天拉着脸,这些都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了,生活环境、生活条件、心态、心情、还有就是后天教育影响,有的人面相凶恶,有的人慈眉善目。跟人的善恶,也有关系。不过有的人是笑面虎,呵呵。
第4个回答  2007-02-09
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牛生小犊,山羊生羔,人生娃儿”等等都是生物界的遗传现象,这些遗传现象很早以前即为人们观察到,人类疾病的遗传概念也有五百多年的历史。直到1865年孟德尔(奥地利人)用豌豆进行遗传分析试验,从中得出遗传因子概念及其传递规律,称为分离和自由结合规律。后人将孟德尔当时发现的遗传规律,命名为孟德尔分离律和孟德尔自由结合律。

1910年摩尔根在野生型红眼果蝇实验中,证实了基因位于染色体上,建立了遗传的染色体学说,被称之为连锁与交换律。至此,生物间各物种的遗传和变异有了夯实的基础,变得有据可循,这些规律被称为遗传三大规律。孟德尔定律的要点是:

(1)生物体的每一个性状是独立遗传的。

(2)每一个性状的生殖细胞中由一个决定的因子所代表,那个因子控制性状的发育,即一个因子决定一个性状。遗传因子后来叫基因。

(3)要体细胞中,遗传因子是成对存在的。

(4)在配子形成中,成对的基因分离,每个配子中只有一对基因中的一个,这就是分离定律。

(5)如果有两对以上的基因,则不同对的非等位基因独立自由地组合到配子中去。这就是不同对的非等位基因的自由结合,称为自由组合定律。

(6)成对基因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是显性,另一个是隐性。有两性基因存在时,显性性状表现出来而隐性性状不能表现,只有两个隐性基因纯合时,隐性性状才表现出来。这就是遗传的显隐性原理。

摩尔根的连锁与交换律的要点是:每对染色体上有许多基因,各对基因在染色体上有一定位置,这一定的位置叫做位点。在同一条染色体上的基因是不能分离的,这种现象称为连锁律。同源染色体相互之间发生交换而使基因连锁群发生了重新组合,这种现象称为交换律。

至此,世间万物都有源可溯,有情可传,在亲代与子代之间,不断地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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