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5年开始在中学门口开了个小店,生意一直都不是很好,到今年6月为止一直都未交过国税,国税工作人员每年都来看过,但从没给我定过税,因为学校周边的小店基本都达不到起征点,今年6月实在做不下去换了个地方,换到另外一个大学边上,但到新地方后管这片的国税人员非要给我定税,并且我也到国税局做了笔录,因为这个国税管理人员态度非常恶劣,我就和她争吵了一次,过后3天我就收到国税稽查的通知,(我现在的月毛收入也就3000-4000元)大家说下怎么办!!!
我一直都没领过发票,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都有,上面说的月毛收入3000-4000是指我的月总营业额,国税和地税也从没通知过我去做纳税申报,税务稽查能从那里对我处罚? 还有如果对我处罚,我不接受,将门面转掉不做了,会不会对我以后在别的地方做生意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