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可以用手写的收据入账吗?

如题所述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追问

不是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比如卫生清扫,搬家等。

因为是个人,他写的收条,可以作为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不?

追答

可以,记得签名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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