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彩礼退还的问题,“男方要起诉法院”,女方能不能打赢,可以对照以下的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五条作出如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退婚”并非是离婚。所谓的退婚,只不过是取消了民间的所谓的“订婚”。这也就意味着该男女双方并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因此,如果遵照上述的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女方就无法将这官司打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