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公司上班方便,我在公司附近小区租了一间卧室,租房时比较着急,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我原以为是按着以前租房子的方式,押一付三,一个季度一结算的方式。但三个月房租到期我因有事想退租时,房东告诉我我签的是半年的租房合同,房租不到期700元的押金不退。我签合同时她让我在合同上签字并按上了手印。我向她要我应该留存的那份合同时,她说一联的合同她保存就行。合同上是不是租住年限不是打印的就不是合法的?她的租房合同合法吗,我一个月的押金能要回来吗?求大师为我解答?
而且我感觉她这是非法出租,都不具备租房子的资质。到时我要不回来我能打110报警或打房管局电话吗?大神帮帮忙啊。在线等啊,大百度的法律大神都去哪了,郁闷
她没给我我的那份合同是不是故意想让我不清楚租房期限,而且签合同时她也没有强调是半年的合同。那么多字我也没看清,她让我按着别人租房的范本写就行了。从合同法的角度说合同是合法的吗,是不是合同重要内容必须是打印的,如果是手写的是不是非法合同有篡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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