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该条规定中,学习形式包括统招全日制,也包括成人教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函授等形式,因此,不是统招生,也可以在学信网上查到学历。
扩展资料: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第十一条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
学年注册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无需标注留级、降级、跳级情况。
第十三条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学生离校后学信网将学生的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作为学籍档案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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