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我约定8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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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本来就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 位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07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3个回答  2014-09-07
不合吧,试用期好像是三个月
第4个回答  2014-09-07
在与你自己的工作能力追答

正常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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