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女在宾馆开房被查房警察会怎么处里 会被拘留吗

如题所述

  不会的,只要都不是在局里有案底的人,又互相能够说出对方的基本信息,那就没关系了,也就不会被拘留。因为这种行为只是非法同居。
  具体详解如下:
  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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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非嫖娼卖淫行为,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拘留无法律依据。遇到这类情况察方可以不过问,也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还可以对这类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给予相应的限制或惩治措施——将笔录转交其工作单位或家人给予行政处理或教育。
第2个回答  2022-01-26
根据题目描述,”已婚男女在宾馆开房“并无不妥,这是宾馆的正常功能。只要不是违背女方意志,就不构成强奸;只要不是卖淫嫖娼,就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不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还在宾馆试图进行散布的,就不构成传播性病罪,不会被当作犯罪处理。
法律分析
如前文所述,强奸罪以“暴力、胁迫”为列举,关键在于“违反妇女意志”,按照题目表述,如果不违反妇女意志的,不作为强奸论处。
题目当中的“违法”并不限于“犯罪”,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可能造成其他后果,触犯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侵权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议行为人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①如果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实际上是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②如果因为性行为导致妇女身体遭受损害的,女方得根据民法典侵权编规定,因为存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事由,请求行为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③如果是介绍、招揽、容留卖淫嫖娼的,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而被重判。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除此之外,一般属于公民在社会中的行为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个回答  2010-11-18
只要不是嫖娼就不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18
已婚男女是说一对夫妻,还是双方已经各自结婚的男女?
前者可能不是嫖娼,后者如果以金钱为媒介同样可以认为是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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