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08
1950年1月,苏北泰州行政区与苏北扬州行政区合并为苏北泰州行政区,专员公署驻 泰州,下辖2市9县:泰州市、扬州市、泰县、泰兴、靖江、江都、高邮、宝应、兴化、六合、仪征。原所辖如皋、海安2县划属南通行政区,东台、台北两县划属盐城行政区。泰州行政区属苏北行政区,扬州市直属苏北行政区后,泰州行政区辖1市9县。
1950年5月8日,泰州市、泰县合并,称泰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泰州行政区。10月7日分治,泰州市建制恢复,仍属泰州行政区。1953年1月,泰州行政区撤销。泰州市划归扬州行政区。1954年11月,泰州市改为省辖市,并受扬州专署督导。
1958年7月,又改为专署辖市。1959年1月9日,泰州市、泰县再度合并,称泰州县,县政府驻泰州,属扬州专区。1962年5月24日,泰州县撤销,泰州市建制恢复,泰州市政府驻泰州,仍属扬州专区。1971年5月,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泰州市属扬州地区,为地辖市。1983年1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泰州市属扬州市。
1996年8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县级泰州市从扬州市划出,组建地级泰州市,下辖海陵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1997年,海陵区、姜堰市、泰兴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组建高港区。目前,泰州下辖四市两区和泰州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