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需要购买方出具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的退票说明,将此份退票说明连同发票一同交还给销售方,然后由销售方的财务人员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金额和税款为负数)。
然后记账联自己留着做账, 发票联和抵扣联自己留存备案即可,这样自己公司的财务就可以做 销项税转出。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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