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月来这个单位上班,当时签了不到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签合同是从4月到12月,然后2014年没有再签合同。我因为单位总拖工资,再加上离家远便跟老总说了辞职,他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另外一个人,对方要说没有问题,就可以走人了。我现在把所有的东西都弄好了,也都交利落了,对方不肯在交接单上签字,意思你交给我我干不完,我不接,不签字,爱找谁签字找谁签字,而且你还得把现在还有的一些活都干了才行。因为这个人是老板的亲戚,老板会向着他说话,现在就僵持在这里,他不签字我就交接不了,不能离职 。我如果做了,就得干完一个月才能走(以他现在的想法)。
我交的辞职报告老板也没有签字,我这样一直靠到一个月吗,因为没有签字,我怎么才能证明我是哪天交的辞职报告呢?
现在不能那么硬态度就因为卡在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现在就得拖满三十天
追答那你就坚持够整一个月,实在还是不行,工资就不要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证明,以后找工作也没事,遇到了这种差劲的公司,新的用人单位还非得在这一个事情上揪着你不放吗?不可能的。在这种事情上不要畏首畏尾,优柔寡断,能坚持就坚持,坚持不了就走人拉倒。万一下面有更好的机会,人家可不等你哦。
追问我得想办法拿到能证明我辞职日期的东西。最坏的打算就是一个 月后不承认我之前递交过辞职报告,我只是这么考虑,应该不会做得太过
追答反正我个人建议,是不希望当事人拖拖拉拉,也许拖拉对公司影响不大,但是对个人而言,真的就是错过一个很好的机遇。最终损失的是员工。好工作可遇不可求,遇到就不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放过。
追问明白的,谁都不想拖拉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报告都交完了,只有打印版的了,早录音好了😁
追答辞个职还搞得这么悲哀,这个社会怎么了。
追问一切都在无言中。。。。。。。
交接单上不签字我就走了,他可以说是我先跑的,不会给我结算工资,还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不会给我
追答可不可以告他们拖欠工资损害你的权益呢,我觉得你不能太把他们说的话当回事,不能太软弱,这明白就是在欺负你吗。
追问13年的工资都结清了,现在差在一月和二月。告他他会拖个两三年,这样牵扯精力。我现在就按劳动法规定的,待足三十天就可以走了。现在差在怎么证明我的辞职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