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马哲的问题

海难之后,茫茫大洋上的一艘小船上有30个幸存者。离他们最近的救援也得在第5天才能到达。船上的饮水食物最多可供20个人支持到第5天。如果30人都呆在船上,他们全都将死去。
面对这种情况,有在场者认为,决不能因为要保存20个人,就可以剥夺其他10人生存权。大家即使都一起死去,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另外10人被推入大海牺牲掉。
有人赞同牺牲掉10人而保存20人。 但哪些人该被保留,哪些人该被牺牲?存在着分歧。有人认为,应该提倡10人作为自愿者来为别人牺牲。 有的人认为,身体最强壮者应该被保留,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获救;有的人认为,妇女、老人、孩子要被保留,因为他们是弱者应该被保护;而有的人则认为他们应该列为被牺牲的对象; 有的人认为,应该按照学历、社会地位、综合能力等排名,决定前20名被保留人选;有的人认为,应该所有人都来投票,以选出可以被淘汰的10人。 但是,30人中有5名4岁到16岁的孩子,他们有无投票权?他们是由自己还是由谁代理投票,也存在争议。
请问,为了20个人的生存,另外10人,是否可以被牺牲掉?如果可以,如何决定这10人的人选?
如果你是在场者,你将持何种意见?你自愿成为10人之一吗?如果不愿意,你如何证明自己应是20人之一?

贝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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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5
如果我要是在的话,就想弄死几个再说
第2个回答  2010-10-25
一看你就是北科的孩子。。。。。

我也被这个问题困扰着,正在抓耳挠腮的各种写。
第3个回答  2010-10-26
表示同情
第4个回答  2010-10-26
如果是在场者,就先跳下去就行了,就不用纠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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