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的界定

如题所述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抚养费的标准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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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4
你好,再婚家庭里的独生子女认定其实也不难,同时符合两点
1:没有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指同父异母同母异父。
2:在同一屋檐下,没有其他的孩子,就是说,自己的父亲何母亲没有抚养其他的子女(没有构成抚养和赡养关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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