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际残疾人日是12月3日,英文是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它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上举行了关于残疾人问题的首次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后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全国爱耳日是3月3日,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
全国爱眼日是6月6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健康,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全国爱牙日是每年9月20日,是通过爱牙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的力量,在群众中进行牙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口腔键康观念和自我口腔保健的意识,建立口腔保健行为,从而提高全民族的口腔健康水平。
国际残疾人日是每年的12月3日。
全国爱耳日是每年的3月3日。
全国爱眼日是每年的6月6日。
全国爱牙日是每年的9月20日。
扩展资料: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召开的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1999年,由包括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内的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Ear Care Day)。
[1] 1992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设立爱眼日,倡议响应良好,决定将每年的5月5日定为“全国爱眼日”。
[2] 1996年,卫生部、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修改时间,确定每年的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1989年由包括国家卫生部、全国爱卫会、国家教委、文化部在内的九个部委联合签署,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全国爱牙日”。
国际残疾人日是12月3日,全国爱耳日3月3日,全国爱眼日6月六日,全国爱牙日9月20日。
全国爱眼日
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并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爱眼日第一次研讨会。这一倡议受到眼科学界和眼科专家们的响应,决定每年5月5日为“全国爱眼日”。1993年5月5日,天津首次举办爱眼日宣传活动。
受此影响,从1994年开始,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在5月5日举办义诊咨询活动,同时宣传爱眼日的意义。
1996年,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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