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饭店工作四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服和打卡记录 ,并且没有工资发放记录,今天老

我在一个小饭店工作四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服和打卡记录 ,并且没有工资发放记录,今天老板居然对我劝退,让我到月底离职,说要再来个人,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6-04-14
您总有一起工作的小伙伴吧,您们总有考勤记录吧,您们发工资总是要签字的.......
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的。
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6-04-13
很简单,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如果你是个厨师,那重新找个工作,不是问题哦!
第3个回答  2016-04-13
那你拿了工资就走吧。。他是有熟人来
第4个回答  2016-04-13
那你领了工资就走吧,明显那个老板不想招你
第5个回答  2016-04-13
何不自己给自己打工?买台电脑自己在家就可上班。时间自由安排,勿需看人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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