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七十条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罚款;经两次以上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五千元罚款。追问

追答

这个是最新的: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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