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如题所述

《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1999年全总修改后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包括使用管理原则和开支范围两个部分。
使用管理原则
①、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②、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③、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④、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⑤、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⑥、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⑦、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级市场炒购股票。
开支范围
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④、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⑨、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⑴、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暧等费用。
⑵、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⑶、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⑷、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⑸、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⑹、企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⑺、企业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⑻、企业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广播站,人员、设备等费用。
⑼、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⑽、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截留挪用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以及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费分成和上缴比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截留、挪用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
下列情形均属于截留、挪用应上缴工会经费行为:
(1)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后,未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和期限上缴工会经费的。
(2)擅自改变全国总工会或省级工会的规定,降低上缴工会经费比例,减少上缴经费的。
(3)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后,采取不入账,少入账或另设一套账等手段,弄虚作假,隐瞒实际收入,减少上缴工会经费的。
(4)擅自将应上缴的工会经费挪用于本级工会或补助下级工会的基本建设,或挪用于所办企事业的投资或其他用途,少上缴、不及时上缴工会经费的。
(5)同意所属工会少上缴或不上缴工会经费,影响上级工会经费分成收入的。
(6)以其他手段或借口少上缴或不上缴工会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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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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