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的历史

如题所述

河源,上古属扬州南境,战国属楚,秦于龙川置县。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龙川析地置河源县,属南海郡。
南梁天监二年(503年)属梁化郡,隋唐属循州,南汉乾亨元年(917年)析循州分置祯州、循州,河源地区属循州。
宋天禧五年(1021年)改祯州为惠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循州并入惠州,河源地区在1913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潮循道,后直属广东省革命政府东江行政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公署、韶关地区、惠阳地区等。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辖源城区、郊区、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1988年3月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挂牌办公。
1992年8月河源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又可享受沿海开放区优惠政策的地区。
1993年11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县委、县政府驻仙塘木京。
河源市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百越”时期,来自江浙一带的越民散居于少数民族之中,对开化粤地起了重要作用。秦平百越后,迁陕陇之民居粤,带来了黄河文化。此后,凡遇中原战乱,都有一批批的移民进入岭南。这些南迁之民与当地土著民族相互同化,逐步形成了客家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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