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生了孩子就必须结婚吗

我20,女朋友18
跟我半年的女朋友怀孕生了孩子,孩子不是我的,在我筹钱交住院费的时候,我女朋友打电话喊了她妈妈过来,并且告诉了她妈妈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她妈妈也把孩子他父亲找来了,同时还有孩子父亲的父母,这时候我女朋友想和我在一起,不想要孩子,想把孩子送人,但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的父母接受孩子,而且要我女朋友和他们儿子结婚,我我女朋友不同意,于是孩子父亲的爸爸就说给我们两个选择,一个是我女朋友跟他儿子结婚,孩子他们养,还有一个就是我和女朋友养,但是要给他们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孩子不准送人。
请问我想跟我女朋友在一起还有别的办法吗?

1.首先10万的精神损失费,法院肯定不予支持的。
2.你们可以结婚,但是需要等你们到法定年龄。
3.孩子你们可以选择你们养,法律上规定,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决定权在孩子的生母手里。除非孩子的生母犯有严重过错。
4.孩子你们抚养,孩子的生父,每个月要支付当地最低工资的50%来抚养他的孩子。是支付给你。直到孩子18岁为止。
5.孩子也可以交给生父抚养,同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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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6
这孩子的父母太不讲理了。女人我认为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 ,他人无权干涉。至于要10万元精神损失费,更是没有道理。你们可以公安局报案,请求保护。
第2个回答  2015-01-06
你可以和你女朋友在一起,也可以养这个孩子,还有对方应该给你们孩子的抚养费!慎重追问

但是他们要我们给他们10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这个怎么办

追答

没有法律依据的,别怕,关键你这么做值吗?

追问

那孩子可以不要吗

送人或者由孩子的父亲来抚养

追答

这得由孩子的父亲母亲商量决定,你没劝送人

追问

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呢

追答

法律说了算

追问

法律怎么决定呢

追答

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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