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拾得物、漂流物等的取得是否善意

对于拾得物、漂流物等的取得是否善意? 因为拾得物、漂流物虽不是无主物,只是其所有人丧失占有,因此取得人需妥善保管之,否则就如北京拾钻戒人因丢失而付赔偿义务一样。
所以,拾得物算是属于恶意了。
1. 这个说法对吗?
2. 何种情况下能善意?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况很多啊,比如说下列动产均不适用善意取得: (1) 盗窃的赃物; (2) 拾得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 (3) 埋藏物、隐藏物; (4) 有产权登记对抗效力的动产,如汽车。此外,与不动产分离之前的不动产出产物、非以无记名有价证劵表示的债权、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依法被查封的财产均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和盗赃物等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第三人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买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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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4
拾得物与无主物一样,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无所谓善意、恶意,拾得的人都不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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