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20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10-20
按你说的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情形,不过是不是属于防卫过当得看当时情形。一群人是用手打的还是也用凶器了,如果只是用手,那么用刀把人杀死了是属于防卫过当的,也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10-20
致人死亡的,即使构成正当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案情,如果不能认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