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 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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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小)(Barack Hussein Obama Jr.)党派:民主党公职: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2004年首次当选)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1997-2004)职业背景:1993-2004,Miner Barnhill &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生日:1961年8月4日出生地:夏威夷檀香山居住地: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教育背景: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婚姻状况: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宗教信仰:联合基督教会竞选主页: www.barackobama.com著作:《希望无畏:开垦美国梦的思考》(The Audacity of Hope: 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2006]; 《父亲留下来的梦想:种族与传统的故事》(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1995]奥巴马出生在美国夏威夷,父亲是一位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美国堪萨斯州的白人。奥巴马先后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于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成为美国国会历史上的第5位、本届国会中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据最新消息他已当选为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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