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屈辱历史(具体详细点)

如题所述

耻辱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中国日益的强盛表现在哪些方面?
为生命扣上“安全带”
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重点监管的领域之一,《安全生产法》出台、改革国家安全监管体制、违法违规行为被严惩等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但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到2007年,我国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将稳步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将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孩子上得起学
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年。但教育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7.2%,教育投依然严重不足。2006年,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将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性教育支增长将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等逐步增长,办学条件差、运转困难、教育乱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到2010 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将接近100%。
看病心里舒畅
过去的5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突破了靠政府单一发展的模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医疗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诸多障碍,公立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小病“大处方”、“滥检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面将扩大到40%,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国家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为城市低收入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放心喝水吃肉
2005年,为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国家关闭了15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实行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2006 年,让百姓喝上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已经明确,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左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
支起“保护伞”
2005年前10个月,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80万人,“十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万人的目标已提前实现。但我国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今后几年里,每年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将达到1300万~1400万人。今后,企业不得集中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国家也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十一五”期间,将新增4500万个就业岗位。一些歧视性就业协议将被禁止。优化就业环境,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者有其屋
2005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手出击调控房地产市场,市场秩序得到好转。但对普通百姓而言,商品房价格仍然“高高在上”。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政策的陆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将朝着遏制投资、控制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房价的预期目标方向发展,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得到遏制,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将会得到更多关注,房价将在更大范围与百姓对接。
老有所养
统计显示,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19年增长119倍。但目前我国公共养老覆盖面只占总人口的15%,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国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越来越多的人将过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
共享发展的成果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目前占全国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的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其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2006年,政府将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今后,新增财力将重点投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而且增长幅度还会大大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举措,也将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
农民工及时拿到工钱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陆续掀起清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截至2005年9月,全国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41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5.82%。但漠视、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务工环境仍待根本改观。2006年,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业主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工资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将更加宽松。
生活更有质量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平均出游率达到84.8%,文化产品也大大丰富。但和老百姓日益高涨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文化服务网点还很不健全,一些景点高昂的票价依然让百姓“望景却步”。2006年,让普通百姓看得起风景,享受更有质量的生活,给政府留下了更多思考和努力的空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百姓将享受到日益完善的文化服务;在农村,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的普及,将把农民的传统日常生活概念大大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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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30
1840年到1949年属于我国“百年屈辱”的历史,其中重点的是第一、二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抗日战争~
第2个回答  2010-10-30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5年抗战胜利,中国一直被欺负!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1840年至1842年爆发的中英鸦片战争,开始把中国历史推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战争结果的《南京条约》,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此后,中国成为越来越多的资本主义国家猎取的对象,被迫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越来越多。强迫中国签定不平等条约的,先后有英、俄、法、美、德、日等十多个国家。
  不平等条约的签定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通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各国割取了中国大片领土,强索了巨额的战争赔款,攫取和控制了在华的种种特权。不平等条约象一条条屈辱的绳索,使得中国的政治、军事被控制,大规模的财富被掠夺,人民遭受巨大的苦难,严重地阻碍、破坏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近代中国贫穷衰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主要不平等条约有:
  一、 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0日):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标志: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从此步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1843年):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租界)。
  三、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享有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四、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冬):法国享有中美《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五、《上海海关征税规则》(1854年):中国上海道和英、法、美三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税务管理委员会”,上海海关成为中国第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海关。
  六 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⑤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七、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准许华工出国,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危害:《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使外国侵略势力伸向中国内地,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八、《天津条约》附件:规定值百抽五原则,即列强进出中国海关的货物,按其价值,中国最多只能征收5%的关税。
  危害:大大有利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
  九、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中国割让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中国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一、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中国割让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十二、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及以后5个勘界议定书:中俄《改订条约》又称《伊犁条约》或《圣彼得堡条约》,中国收回伊犁,中国割让西北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危害:俄国通过上述不平等条约侵吞了我国北方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十三、《中法新约》(1885年):①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②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③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④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
  危害:法国最先取得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侵略势力从此伸入中国云南、广西。
  十四、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①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④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危害: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50年之久,帝国主义由此掀起了瓜分中国狂潮,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十五、《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德国强租胶州湾,划山东为势力范围。
  十六、《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俄国强租旅顺和大连地区,此后长城以北和新疆成为俄国势力范围。
  十七、《中法广州湾租界条约》(1898年):法国强租广州湾,此后广东、广西和云南成为法国势力范围。
  十八、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和《订租威海卫专条》(1898年):英国强租新界、威海卫,此后长江流域、云南、广东成为英国势力范围。
  十九、 中国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匈、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辛丑条约》(1901年9月):①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②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③拆除北京至大沽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④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⑥修订商约。
  标志: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十、中日“二十一条”(1915年5月9日):又叫《民四条约》,由《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及另附的十三件换文组成。①中国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②中国延长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有特殊权利;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④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他国;⑤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危害:日本企图把中国变为日本独霸的殖民地。
  二十一、《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946年):当时人们称它为“新二十一条”,①美国国民在中国领土内享有“居住、旅行及经商”的自由;②美国商品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商品和第三国商品同等的关税、内地税;③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可在中国自由航行。
  危害: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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