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到底是些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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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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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5
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考试,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测)不同。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范围广泛,内容庞杂,从近几年的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命题的特点来看,公基考题越来越灵活,考查方式也日趋多样化。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你可以去中*-*公事业单位模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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