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08年交过一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来就停了。想请教如果现在想重新办理城镇医保可以吗?

孩子08年交过一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来就停了。去年想给孩子重新交这个城镇医保,可是去办理的时候社区的工作人员说是以前交过了 现在就不能办理了。如果想办理的话就必须把之前几年欠缴的费用补齐才行,可是这段时间我没有交费也没有享受城镇医疗啊,没有交费的时间里面我们等于没有契约啊,可为什么现在想办理明年的城镇医疗就必须把之前几年的的医疗保险给补全呢!
想请问一下能不能不补前几年的费用,然后从今年开始重新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呢?
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是在青岛市黄岛区

这个要具体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因为各地的政策不一样,为了限制投机性参保,一般要求居民连续参保,不过有的地方未成年人断保不需要补交,仅仅限制成年人和老年人。具体还是咨询下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各地没有统一的政策。
看到你的补充提问,我帮你查了下《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 “城镇居民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这是07年的政策,按这个规定,是必须补缴的,以后续保也好补缴,而且规定符合条件为参加,以后参保也要补缴,所以你抓紧时间办理吧,早参保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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