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刚申请了一般纳税人,现处于辅导期阶段,但总公司在北京的专柜有一笔货款需要收回,总共是80万元,但商场那边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汇款,如果分公司开具了80万的增值税发票,交税要交很多,但我们没有进项可以抵扣,该怎么办呢?另外,如果公司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话,税局会不会查帐? 总公司在香港,分公司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