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是属于行政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和全国地方各级审计中心一样,都是行政单位,由国家公务员编制,属于国有企业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主要负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履行主要职责有下面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订本自治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重庆市或者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
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有审计监督的职能。
3、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有审计监督的职能。
4、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有审计监督职能。
5、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重庆市政府提交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审计监督的职能。
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8、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审计监督职能。
9、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有审计监督职能。
10、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有审计监督职能。
1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对省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省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有审计监督的职能。
1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中心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审计署、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提出建议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