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3、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扩展资料:
社保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