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子可以交付使用么?

2014年1月17日,给开发商通过EMS寄了函,要求开发商提供验房前须出具的文件:1、整栋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证》2、《观暻1幢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3、详细公摊数据、计算方式及图示4、小区规划图及证明文件。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反馈信息。2014年1月26日,住建局档案馆,没有查到泰和御水湾2期观暻1幢的竣工图。(有录音为证)2014年2月7日,住建局,没有查到泰和御水湾2期观暻1幢的竣工验收备案。(有录音为证)刚刚得到住建局电话,开发商张书记要正月十四、十五才能来靖(原本约好正月十二的)。我可不可以怀疑你们在突击补办手续?对不起,一个谎言需要100个谎言来掩饰!我看你们怎么自圆其说!我最后一次声明:忍耐是有限度的!假如再拖延的话,一切后果你们住建局、规划局和开发商去承担!

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综合上述国家法律、法规,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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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1
第八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0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该商品房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验收合格,取得“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该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开发商至今未出示任何证明文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21
漫漫维权路,何时是尽头?奔波至今,越发发现水深幕黑。已经于2013年3月9日交付使用的御水湾2期观暻1幢在住建局档案馆居然没有竣工图存档;在住建局建管科居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而相同地块的还没有交付的云顶却有竣工图存档。难道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相同地块的还没有交付的云顶1#、2#却有竣工图存档。难道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第3个回答  2020-12-01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签收房,不出示三书一证一表更要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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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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