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事,别人以办工作为由诈骗了9万元整,派出所追回欠款他不及时给受害者,以没结案

如题所述

问: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事,别人以办工作为由诈骗了9万元整,派出所追回欠款他不及时给受害者,以没结案为由都4个月了还不返还与受害者,欠钱者还被他们释放了。受害者是70多岁的老人等钱治病现在怎么能追回受害者的欠款?请您帮我解答!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借款人人下落不明,如何追回欠款? 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起诉要求债务人返还。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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