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内工作了两周就提出辞职(未签合同),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天跟领导提出来,就离职了。后来领工资的时候,领导说我的工资本来不应该给我的,但是因为朋友介绍的关系,可以酌情给点,但是不能按照试用期工资结算,是这样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