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清军入关后,有了"男降女不降"之说,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清廷为什么会容忍"女不降"?
明清易代之际,清军每占领一地,都强行要求当地民众"剃发易服"。1645年7月,顺治帝颁布了严苛的剃发圣旨:"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雉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
晚清男子剃发,清初剃发的面积更大。
这就是著名的针对男子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政策。明朝男子的头发不剪不剃,束发为髻;进入清朝,他们只能把前后左右的头发剃掉,只留中间一部分疏成辫子,即"金钱小顶"。
大刀架在脖子上,"雉发令"落实得不错。
1645年8月底,顺治帝又下达了"易服令":"官民既已雉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这一圣旨针对的就不只是男子了,也包括女子。但是,一段时间以后,男子的衣帽装束都改成了满族样式,而女子衣装一如从前。
晚清官员,穿满族样式的官服。
此外,顺治帝专门针对女性颁布圣旨,禁止流传已久的缠足风俗,如有抗旨缠足者,其父兄"仗八十流三千里"。康熙帝也曾重申这一禁令。
蹊跷的是,禁令不但没有阻止汉族女子缠足,反而让这一风气越来越蔓延,康熙帝不得不放松管制,只要求旗人不得缠足。
清廷颁布的这些诏令,都是为了彻底完成对中原人士在文化上、心理上的征服。但是,男人顺从了,女人却无动于衷。因此,清初就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晚清女子,服饰沿袭明朝样式,裹小脚。
《清稗类钞》有载:"国初,人民相传,有生降死不降,老降少不降,男降女不降,妓降优不降之说。故生必从时服,死虽古服无禁;成童以上皆时服,而幼孩古服亦无禁;男子从时服,女子犹袭明服。盖自顺治以至宣统,皆然也。"
为什么"女不降"且被清廷容忍呢?
其实也不难理解,清朝统治者对中原男权主导的社会还是有所认识。他们认识到,只要能让男人服服帖帖,女人就很难兴风作浪,不会危及到统治基础。因此,不易服也好,继续缠足也罢,已经不是关键问题,在可容忍之列。
晚清广东女子,沿袭明朝样式的服装,不过没裹小脚。
另一方面,查禁女子的某些装束确实有现实的难度。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禁令怎么约束呢?挨家挨户搜查,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康熙初年禁缠足,对违禁女子的父兄及属地官员都有严厉惩处。结果民间出现了互相检举的现象,其中不少属诬告,让无辜者牵连受害。康熙帝对此不得不作罢论。
一百多年后,嘉庆帝仍然对此耿耿于怀,他说:"妇女等身居闺阃,其服饰自难查察。"言谈之中有些许无奈,拿天下女子没招。
参考资料:徐珂《清稗类钞·服饰类》,商月婷《清前期政府的禁缠足政策》,冯尔康、常建华《清人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