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只有交强险 我追尾人家 鉴定下来需要600块 这个钱保险公司能陪么 我全责

600块钱我当时就给他了 如果我去保险公司理赔的话我该带着什么东西 还有这钱能全赔么 当时交警和保险公司都来了 交警给我一张自行协商交通事故认定书 保险公司给了张保险申领单

    投保交强险之后,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你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赔。

    根据《激动和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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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首先是这样的,您要确定这600块钱,是谁给鉴定的,是保险公司还是交警?
如果是交警定的话,保险公司是有权利重新对三者车定损的,如果对方车已走,而且您已经私下赔付过,保险公司在没有参与定损的情况下是不会赔您的。
如果是保险公司定损的话,您理赔时就需要出具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并且也有交强险的话,还需要对方的交强险复印件,以及交警事故证明和您自己的行驶证驾驶证等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27
可以的,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财产2千限额,所以,600元完全在限额之内。保险已经到场登记,你到时候只要带上身份证、行驶证以及对方的修车发票去报销即可。
第3个回答  2010-11-10
这个钱本来是保险公司可以赔你的!
但是你已经私了了,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赔你了!
除非你自己再做一个现场,说你的车撞着什么什么了!呵呵!千万不要告诉你追了人家的尾,且已经给了人家钱了!
第4个回答  2010-11-11
可以去保险公司理赔。应该不能全赔,能赔大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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