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内容及危害

如题所述

南京条约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内容及危害:《南京条约》签订时间1842年8月29日。签订地点南京。内容及危害如下: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签约过程

英军到达南京后,两江总督牛鉴向英军求和。8月8日,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首先到达,派其仆人张喜两度前往英方军舰,会晤翻译马儒翰(John R. Morrison)。钦差大臣耆英到达后,璞鼎查曾限期于8月14日议定和约,否则开炮攻城。

双方共在静海寺内议约四次,也曾在上江考棚等处议和。8月17日,江宁布政使黄恩彤与马儒翰商定了条约内容。8月22日,道光帝全部允许。

谈判过程中,耆英等人屈从英方要求,没有进行反驳。关于鸦片问题,璞鼎查曾劝说中方代表,由中国停止禁烟政策,并可对进口鸦片征税。对此,黄恩彤提出日后再议。这是因为,黄恩彤、耆英等预料到道光帝为了颜面,不会正式弛禁,不如置之不问。

从开始议约到正式签约前,耆英、伊里布、牛鉴曾应璞鼎查邀请登舰,而璞鼎查也上岸答拜。然而英军在此期间仍未停止抢劫行为,引发了鸦片战争中最后一战——靖江保卫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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