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吗

如题所述

是的。08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足额缴纳即符合第3项。根据规定都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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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0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4-01-22
可以解除后再申请仲裁。要求补差额保险。
第3个回答  2014-01-22
可以要求缴纳,不缴纳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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