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税收交不交地方,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交税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银行被征税,大型银行不适用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支付方式,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参与当地的金融部门。

《跨地区经营和税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接附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 应将罚款全额支付给中央国库,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不适用于这些措施。

这些措施不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

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绝对需要提供各种准备金,提取过程相对科学,精细。

因此,所得税将允许银行扣除相应的准备金。 这与一般原则不同,一般原则是必须“扣除”所得税才能扣除,这也是一般企业所没有的待遇。

扩展资料: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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