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内容: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选举制度等。
我国国家性质(即国体),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关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根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宪法第六条(1999年修正案)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第15条(1999年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