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可以分户口出来另立户主吗

女儿可以分户口出来另立户主吗

女儿可以另立户口的。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6、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7、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8、全国对于农村户口分户规定的极为严格,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关系变动以及拥有独立房产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户,其他人一律不准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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