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各“211工程”学校成立项目法人组织和落实项目法人代表,有关省(区)主管部门成立“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中央、省(区)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
和重点大学即一本不是一个概念。现代意义上的重点大学包括入选双一流工程、985、211、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等国家项目建设大学和原全国重点大学以及部分高水平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省属重点大学等。
河南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
扩展资料:
一、重点大学相关历史沿革
1959年,《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确定2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的通知》确定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至1981年陆续追加11所,以上为计划经济年代的重点大学概念。
1995年-2008年间中央政府先后确定112所大学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1998年中央政府确定39所大学为“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
2017年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此外为了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还有若干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中央政府确定中西部24个省(区、市)的100所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确立中西部14个没有教育部直属大学的省、自治区的14所高校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大学。
二、70所“211工程”大学:
1、46所“国字号”
海军军医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空军军医大学
2、24所“共建和省市区”
1)9所教育部与地方共建大学
内蒙古大学、延边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新疆大学、海南大学
2)15所省市区直属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北大学
参考资料: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是一本中的重点,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211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各“211工程”学校成立项目法人组织和落实项目法人代表,有关省(区)主管部门成立“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中央、省(区)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
扩展资料: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总数变为27所: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1997年12月,第二批为67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新疆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2005年,第三批为12所:
西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2005年末,第四批为1所:
陕西师范大学。
2008年,第五批为5所:
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11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