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事件处置,学校应该负责吗?

如题所述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行为手段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学生,学生受到欺凌,学校当然也该负责。


当前应对学生欺凌的实践中有两个主要困扰,一是对学生欺凌的认识不清、认识混乱,二是解决学生欺凌实际问题的措施不力、实效不强。而很多时候,措施不力、实效不强往往是因为认识不清和认识混乱导致。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学生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如有申诉请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如有涉法涉诉案件则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针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方案明确了不同的惩戒措施: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虽然学生欺凌现象常有发生,但是在学校还是要给学生一个健康、阳光的环境,这就需要学校的努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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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1

“应对校园学生欺凌需要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学校校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同时,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

——27日上午,在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如是说。

校园欺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因久治不愈、渐成顽疾而受到家长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发布会上介绍,方案明确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其中“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学校应该负责吗?

个人认为,学校必然是存在责任的,但是对于责任的界定以及惩处的实施却是需要好好商定的。毕竟校园欺凌虽然发生地点在于校园,但里面涉及到因素却不仅仅与学校管理有关。

检视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诱因——个别学校忽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淡化对学生的品格教育和习惯养成;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带来的单亲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教育缺失以及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及充满着暴力的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影响等。

与此同时,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欺凌者惩戒不力。现实中,往往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放任态度。有的施害学生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由于大多数施害者都是未成年人,现行《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与保护,很多施害者得不到惩戒。

要知道,对于欺凌者的宽容无异于放纵,由于敬畏意识,施暴者才更加肆无忌惮。


如何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里,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如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如何使之既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能有力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能帮助这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对这些问题的完美作答,其实既考量着我们对所有未成年人的态度与情感,也考量着我们的法律良知与教育智慧。其中学校的责任和力量不容忽视!

第2个回答  2018-03-21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看来,学生欺凌问题,一方面靠提前预防,另一方面靠事后处置。对于《治理方案》在应对环节的制度设计,李雯给予肯定,“一是提出了严格规范的调查处置,二是妥善处理申诉请求,三是强化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当中,学生欺凌的发生有不同的类别,也有不同的程度,对不同类别特别是不同程度的事件我们要给予区别对待。这个文件特别清楚地列出了四种不同程度的应对方法,比如轻微的一般欺凌应该怎么处置,比较轻微、比较恶劣的,危害比较严重的怎么处置,乃至到违法犯罪的怎么处置,这样画出一个轨道也特别重要。既有助于我们清楚地解决问题,也有助于我们在问题还不太严重的时候就能够积极介入。”

作为基层学校,作为学生欺凌治理的第一线,学校更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患于未然。

首先。基层学校首先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治理方案》要求,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学校依法治校重要内容,制定相关制度。比如法治副校长负责机制,包括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比如建立由校长牵头,相关专家、教职工、家长代表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其次,要及时排查隐患,定期开展专项的学生欺凌治理排查工作。

第三,还要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完善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加强欺凌事件现场监察。

总之,作为校园欺凌现象主要发生地的学校,需要给学生一个健康、阳光的环境,需要学校的努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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