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是十三项,而是十四项,具体内容为:
1、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
3、为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预防接种;
4、对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
5、对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
6、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的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
7、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8、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9、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10、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11、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对辖区内居民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3、对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对辖区内居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拓展资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3项内容,即: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型糖尿病者健康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中医药健康管理。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