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深圳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深圳失业金领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2020年3月至本通知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二)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网上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失业人员通过自助渠道认证时,信息系统自动审核身份信息,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失业人员未按时认证的,当月失业补助金暂停发放,次月进行认证的补发上月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自助渠道补认证1次,连续2个月未办理资格认证的,自助渠道不再允许资格认证,需至社保服务窗口申请认证,说明情况。
(三)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2020年由于疫情很多公司经营困难,导致不少人失业,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疫情期间将发放6个月补助金,就是主动辞职的人员也能领。
领取标准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国家政策
1、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业务,在原规定“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内。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外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到暂住证(居住证)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外地农村合同制职工在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后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
二、申领人群
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学生,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等。
三、领取方法
很多地方都可以直接在网上领失业补助金,客户端的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四、保险金领取标准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各省市都有具体规定,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直接拨打12333进行询问。
2020年由于疫情国家出台的这项政策是非常温暖人心的,这次的失业补助金最高可以领 6 个月,领取条件也非常宽松,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迫离职,都有机会领,不过失业补助金要比失业金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