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本市各区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根据规定,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在我们国家,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他是有着一个明确的文件,法律规定的,当然各个地方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这个房屋拆迁补偿,他是按照每平方米来进行支付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上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上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
      (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
      (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
      (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
      (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
      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
      (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
      (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
      (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首先房屋的拆迁补偿,他根据房屋采用的材料来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在这个金额补偿的基础之上,还需要扣除一些的费用,因为房屋使用年限的关系可能会存在着一定,折旧的情况,要将这个部分来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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