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速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个人所得税=(工资-三险一金-个税起征点)x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小括号里的“工资-三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通常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1、起征点:自2011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2、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3、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人所得税计算的举例说明假设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那么“应纳税额”=6000-6000x(8%+2%+1%+8%)-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x3%-0=40.8元。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一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还有其他需要了解法律信息。

法律客观: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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