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爱我家的纠纷,请大家支招!!

我们和我爱我家签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是07年5月31号!!在12月下旬的时候,他们通知我们,说我们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让我们把退房子给腾出来,给我们找一套房子,我们要求免一个月的租金,他们表示同意!!(我们的租金是一个月一交,每月3号),期间他们给我们找了两套房子,我们在1月28号下午的时候,看好一套房子,准备搬进去,我们给我爱我家的小业务员提了一个条件,说是在我们搬的时候,把我们的租金退给我们,请他回去给他们领导申请一下,结果我们刚回到了住的地方,他们店长就跑了过来,扬言说问我们一句话,说搬不搬吧,要搬走就搬走,要不走,就有法子要治我们,搞得我好怕怕,当时还扬言要打我们,我晕啊!!
三天后就把我们的房子撬开,把门锁给封死了。我们一看,这样,我们就妥协一下吧,我们搬走就是了,在给他租金的时候,说不给任何的收条,收据,发票,说把钱给他就行了。我想这怎么可能啊,我给你钱,你连个收条都不给,这是什么事情啊。!
我想问的是:
1, 这种事情我爱我家公司办的不对在何处??
2, 我们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事情??
3, 我爱我家公司是不是就是这样办事的??我们签的是正式的合同,合同还未到期,就强项把我们的门给封住!!是否违法??
各位大哥,我现在很着急,请大家懂这事情的,多帮忙出出注意啊!!!小弟先鞠躬了!!

你可以拿着合同去告他们
在合同还未到期你们以权力不搬,如果房东要把房子卖掉应该会提前通知道你,而不是等到卖提之后在跟你们说的,这就不符合你们合同上的条约,他们这些做简直是一点态度都没有,如果他们要收你押金你一定要拿到收条,不能白给他钱, 像他们这样到时候会不认账的,最好还是你们双方协商好,不然这样会被他们一直拖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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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31
租房要找人品较好的房东直接租房,不要惹中介.

中介的做法是违法的,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不能因为房东卖房就提前解除合同,在合同法上,你有权成为新房主的承租人(合同法229条)
关于撬开房门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2个回答  2007-01-31
(如果您所说的真实的话!)
不用那么麻烦了,直接告上法院就是了,这样的事情太令我们这样在外租房的人的心了,谁还敢再租他们的房子啊!
平心而论,房东都不会这么做,难道"我爱我家"连一点人的感情都没有了吗?那个店长还是他亲爱的"母亲"所生的吗?
第3个回答  2007-02-01
你可以去房地产协会去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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