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有争议社保局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看一下办不了退休的原因,有可能是年龄没到,有可能是没有缴纳15年。
如果是因为单位拖欠社保的费用而造成你无法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的话,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让单位将拖欠的社保费用补齐,当社保的费用补齐之后你缴费年限达到一定的要求你就能够去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然后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
如果是因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满足15年而造成没有办法办理退休的手续,如果在当地已经缴纳了10年的社保,那么就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然后继续缴纳社保的费用,等缴纳满15年之后就能够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如果是属于当地的户籍的话,就可以将自己的社保转移到社保所然后继续参保。。
一、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二、办理退休的材料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存档证、就失业证和社会保险公司的历年缴费单等等;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医疗鉴定等相关材料。
三、单位不办理退休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
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休条件,未办理退休手续,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等。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