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7-27
2007交通部1号令中明确规定:
对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类型有: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土墙基础、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5;隧道工程中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6、水上工程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工程;10、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