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专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填报规则: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一个院校+一个专业视为一个志愿。常规志愿可填报40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可填报20个专业志愿,且没有服从调剂选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0%投档。
降分录取政策:
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
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录取查询时间:
常规志愿:预计在8月10日晚可查,最迟在8月11日上午8:00前公布。
第一次征求志愿:预计在8月13日晚可查,最迟在8月14日上午8:00前公布。
第二次征求志愿:预计8月16日可查。
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时间:
常规志愿:8月3日-8月5日。
第一次征求志愿:8月11日8:00-18:00。
第二次征求志愿:8月14日8:00-18:00。
填报注意事项:
1、注意规划“冲稳保”志愿,拉开梯度,适当的选择放弃一些想冲的学校或专业,不要冲太多,容易滑档。
2、一所学校可以填报多个不同的专业,也可以一个专业报多所不同的学校。
3、提前考虑好首选学校或首选专业,这样更容易规划好志愿,尤其是成绩不够的时候。
4、提前看好学校专业招生备注是否有要求,尤其是高考体检不合格,一定要提前了解是否有不予录取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