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如题所述

《电子签名法》颁行已经很多年了,但在法律实务领域真正取得突破性进展,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政策的支持,互联网创业的热潮,使电子合同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并且采用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进行签署的电子合同,具备了和纸质合同以及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直接线上签署,不用快递,可以为企业节约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节省人力。

虽然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务操作中,还有一些细节问题的界定不是特别明确,令初涉电子合同领域的朋友心生困惑,这些问题值得大家深入的思考与研究。比如,最近一些朋友,就向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不是需要找国家相关部门做出鉴定才算有效?那是需要哪个部门做鉴定?仲裁委、公证处、还是司法中心?”

其实,一般的合同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只要是以缔约双方认可的方式,均可缔结合法有效的合同。所以,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上是电子合同作为证据的证明力问题。

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证据(包括电子签名)与书证同样为证据的一种;而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不因司法鉴定而加强,司法鉴定只是提升了电子证据在法庭或者仲裁庭的认定效率和准确率而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01

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证明材料。

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如果能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且有对应的证明,那么电子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数据保全证书、公证书、司法鉴定书等,这些就成了具体的证据。

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前提是可靠的存证,所以,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因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点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被采信比较困难,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刚好解决这一难题。

电 子 合 同 签 订

《合同法》第1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 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签名法》第2条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因此,电子合同既然以数据电文作为载体,即能够作为书面形式合同的一种, 可以得到《合同法》的认可与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47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48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电 子 合 同 取 证 鉴 定

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

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但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电子签名法》第13条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三 方 平 台 法 律 效 力

《合同法》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

《合同法》第16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

“指定特定系统”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台。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平台所使用的互联网存证、固证技术(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也被司法认可,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第11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这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

君子签电子合同,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电子合同的签署、存证、传输等整个过程都是被公证的,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在线仲裁等,免去了传统出证的麻烦。

第2个回答  2020-07-10
  很多人认为,合同只有经过公证才会生效。然而公证并非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签署甚至口头达成合意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与公证与否基本没有关系,除非缔约各方把公证作为合同生效的一个前提条件。
  公证在合同诉讼中最主要的作用是加强证据的证明效力,因为公证员会要求缔约各方当着公证员的面签署合同,并且要验证缔约方的身份,这种方法在纸质合同的年代是非常可靠的,因此公证之后的证据材料很难在庭审过程中被推翻。
  相对而言,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如果程序没有瑕疵,基本上可以直接被法庭采信。公证的意义在于给法官或仲裁员提供了证据的可信背书,减少了法官或仲裁员认定和采信证据的时间,提高了证据的证明力这个逻辑在纸质文件和手写签名的情况下是对的。
  但是,公证应用在数字签名、电子证据领域,其实并非像在纸质合同签署时那么可靠,甚至难以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我国目前的公证多为形式审查,即对公证员所看到和听到的事实进行公证,而对电子证据在形成和传输过程中是否发生篡改,并不是事后仅凭所见所闻就可确认的,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文件签署系统和技术的可靠性进行评估,进行技术鉴定。
  公证处的公证员绝大多数不是技术专家,也不具有技术鉴定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资质,所以所谓电子证据的公证是有瑕疵的,或者说是有局限的,只能是公证员对电子证据的外观、载体或取证过程进行简单的证据保全公证,不能作为全部事实证据。
  而远程的电子合同公证,至今尚无一家公证机构敢于尝试,因为一般公证员缺乏判断远程电子合同签署系统底层技术可靠性和确认电子文件签署主体的能力,同时公证处的业务承接范围也有严格的地域限制。
  所以,公证机构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是很弱的。目前电子数据鉴定的权威机构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律基因的法大大电子合同系统,首创了将电子文件哈希值在电子文件签署时同步给司法鉴定机构做事前证据保全这一模式,便于司法鉴定机构对已签署的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进行认定。而电子文件的易篡改性正是司法机构在审理或裁决案件中最担心的证据问题。
  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自身,而不是外部机构的认定。所以仲裁也只是对合同法律效力的一种认定,是一种外部的行为,本身是不对电子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不论电子合同是否经过仲裁均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像法大大这种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提供的一键仲裁服务,多次获得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事实判例认可,可以进一步增加电子合同的公信力,对后期纠纷的处理或者法院审判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综上所述,使用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的电子合同,其法律效力得到了技术和法律的双重保障。司法鉴定报告为电子证据提供了是否被篡改的一致性鉴定,避免法官因专业知识不足而无法信任电子证据的困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3个回答  2020-10-21
密信电子合同签署服务支持两种签名方式:电子方式签名和数字方式签名。虽然电子方式签名只验证用户电子邮件地址,但根据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电子签名法,以及西方普遍采用的个人签名就可以代表个人和代表单位的做法,采用电子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目前国外主流的厂商如DocuSign和Adobe Sign都是采用电子方式签名实现合同在线签署。而根据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如果各合同签署方同意采用电子方式签署电子合同并认同其法律效力,则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就大大方便了我国合同签署方同西方国家的合同签署方都采用同一验证方式的电子合同签署。
由于我国在纸质合同签署方式时的传统是要求各方真实身份和要求盖红色私章和公章的,所以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增加了一个可靠电子签名的条款,如果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合同,则不仅有法律效力,而且是等同于纸质合同的手写签名和单位盖章,这个条款类似于欧洲的合格签名(Qualified Signature)。也就是说,我国的《电子签名法》既吸收了英美的电子方式签名的方便快捷优势,又吸取了欧洲的重视身份认证的优势,使得我们的《电子签名法》有更好的通用性和实用性。
虽然基本上全球所有国家都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而由于数字签名采用PKI技术完美地解决了比较古老的电子签名的签名者真实身份和签名图片无法验证的问题,所以,我们强烈向用户推荐采用数字方式签署电子合同,这也是我国各大电子合同签署服务提供商普遍采用的方式。
使用密信APP签署的电子合同文件采用了Adobe全球信任的PDF签名证书和国密合规的SM2签名证书实现双证书双签名双时间戳,从技术层面实现了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全球信任和国密合规,确保了所签署的电子合同全球范围都具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20-07-10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判定,不同于传统诉讼中真实性认定方法,《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了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考虑生成、储存或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从以下两个方面认定:对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审查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以及对方当事人反驳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另外还可以从电子证据的生成和存储的记录予以审查,查看其是否具备完整性作为认定依据。第二,在具体情况中,可以请求网络服务商提供协助,将电子证据的传输和存储中保全证据或者进行鉴定,分析电子证据存储和传输环境的可靠性,是否被篡改等方面提出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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